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孙鹏因保管不善,将S1400170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丰满区江南街泰山路林学院小区8号楼3单元5层50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孙鹏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5年3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