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洪刚因保管不善,将吉市国用(2011)字第2202040003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丰满区丰满街园林路16号楼3单元4层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洪刚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