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不动产20250718-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船国用(96)字第2-34号 |
吉林市精溢工贸实业发展有限总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20204006002GB00013F00030001 |
船营区北极街顺东胡同付2号 |
|
2 |
JZ10000068 |
吉林市精溢工贸实业发展有限总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220204006002GB00013F00030001 |
船营区北极街顺东胡同付2号 |
|
登记机构: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