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规划年限:
近期规划与吉林市总体规划(2011-2020)时间一致,至2020年。远景规划至2030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重点研究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中心城区215平方公里。
3、规划对象:
依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本次规划的对象为社会性客车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以及摩托车、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
二、规划原则与思想
坚持需求管理原则,合理配置停车设施,优化和引导小汽车停车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原则,要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与用地功能、开发建设强度、道路疏解能力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停车设施布局。坚持节约资源原则,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应考虑土地资源节约使用,鼓励采用
立体和机械式停车设施,体现停车与其他土地功能融合、停车位供需基本平衡的规划思想。
三、停车控制分区
1、严格限制区
确定为吉林近代历史城区为严格限制区,对停车位供给适度控制,通过停车需求管理适度控制机动车的使用,鼓励公共交通发展。
2、一般限制区
确定为中心城区、西山片区、铁东片区、江北片区、江南片区一般限制区,适当提高停车设施供给,结合吉林市轨道交通枢纽布置P+R停车场以截留进入核心控制区的车辆。
3、适度发展区
确定外围区域为适度发展区,适度满足停车需求,考虑城市发展需要,采取高标准配建停车设施,基本依靠配建车位解决停车需求,前瞻性的提前预留停车设施用地。
图1 规范分区图
四、路外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
近期规划:
至2020年,吉林市总体规划及各片区规划中确定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共36处,本次结合公园绿地及道路广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场14处,全市公共停车场共计50处。
远景规划:
至2030年,随着城市建设备用地的开发,高新北区、金珠片区规划新增8处社会公共停车场。
1、施划原则
⑴在确保步行、自行车、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合理布设路内停车位和出入口;
(2)在不影响道路交通运行的情况下,允许老旧小区周边非交通性道路或支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
道路等级 |
红线宽度(m) |
类型 |
宽度(m) |
路上停车 |
路侧停车 |
|
快速路 |
60 |
-- |
- |
禁止设置 |
禁止设置 |
|
主干路 |
40-60 |
有辅道 |
≥6.5 |
双向设置 |
依据现状情况合理施划 |
|
无辅道 |
机非混行 |
非机动车道≥4 |
||||
次干路 |
30-34 |
车行道 |
14-16 |
禁止设置 |
双侧设置 |
|
人非混行(单侧) |
7.5-8 |
|||||
机非混行 |
18-24 |
双向设置 |
禁止设置 |
|||
人行道(单侧) |
4.5-5 |
|||||
支路 |
12-25 |
双向四车道 |
车行道 |
15-18 |
禁止设置 |
禁止设置 |
双向两车道 |
车行道 |
15 |
双向设置 |
|||
8-12 |
禁止设置 |
表1 路内停车设置标准表
六、充电设施配建要求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充电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停车位及其充电设施建设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登高作业和人员疏散逃生,充电设施安装基层应为不燃构件。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七、停车收费标准
为了缓解市中心城区的交通和停车压力,应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大幅度提高一类区内的停车费,减少中心区不必要的停车需求,同时,在外围为车辆提供低收费的路内停车,让驾车者将车停放在中心区外围,然后乘公共汽车进入市中心。
八、近期建设计划
规划期末改造现状停车场3处,新建停车场9处。
分区 |
编号 |
停车场位置或名称 |
严格限制区 |
1 |
北山公园停车场 |
2 |
福绥街与德胜路交叉口停车场 |
|
一般限制区 |
3 |
龙潭山公园停车场 |
4 |
恒山路与长江街交叉口停车场 |
|
5 |
乐居路与复兴街交叉口停车场 |
|
6 |
汉阳街与徐州路交叉口停车场 |
|
7 |
吉林北站停车场 |
|
8 |
汉阳街与东风路交叉口停车场 |
|
9 |
湘潭街与徐州路交叉口停车场 |
|
10 |
承德街与营口路交叉口西停车场 |
|
11 |
承德街与龙山路交叉口北停车场 |
|
12 |
龙山路东停车场 |
表2 近期建设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