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3个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的公示
吉市规自然矿采公[2023]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吉林省吉林市桦树南沟陶粒页岩普查等3个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2月5日(3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处(0432-62469031)。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拟予以注销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