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CCUS建设项目经理部委托北京吉土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昌邑区)项目用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经开区)项目用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龙潭区)项目用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了评审。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和经专家论证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耕保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432-62290030。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关于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昌邑区、经开区、龙潭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意见
2.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昌邑区)项目用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3.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经开区)项目用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4.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龙潭区)项目用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初审:张洪阔 复审:袁涛 终审:陈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