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吉林市宝丰球粘土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地质勘查处联系。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432-62469029
附件:1.通过审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名单
2.吉林市宝丰球粘土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3.《吉林市宝丰球粘土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3日
初审:王云龙 复审:张建辉 终审:赵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