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我局组织专家对吉林市龙潭区锦江采石有限责任公司安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了验收,并通过验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地质勘查处联系。
联系电话:0432-62469029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街1800号
附件:吉林市龙潭区锦江采石有限责任公司安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意见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