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吉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汇源天然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评审。现将报告表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地质勘查处联系。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432-62469029
附件:1.通过审查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名单
2.吉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汇源天然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
3.《吉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汇源天然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审查意见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0日
初审:王云龙 复审:张建辉 终审:吴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