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吉林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吉林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我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管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吉林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吉林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起草了《吉林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完善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我市各部门逐步启动了专项规划编制,随着工作的推进,在规划审查报批过程中,审查流程不清、审查要件不全等问题也逐步凸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拟通过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我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充分发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传导和衔接作用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
《吉林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办法》包括七章共25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明《办法》制定的背景、专项规划定义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地位;
第二章申请,主要明确专项规划申请纳入目录清单及清单动态管理的程序及相关环节;
第三章编制,主要明确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及编制要求;
第四章审查,主要明确专项规划符合性审查的审查要件;
第五章审批,主要明确专项规划审批主体及修改情形,并提出规划成果应及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第六章实施监督,主要明确专项规划批复后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有效期限。
(二)《清单》主要收录了我市各相关部门编制完成、正在编制以及谋划的相关专项规划。
相关信息: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吉林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吉林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吉林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吉林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公告
初审:刘垚 复审:裴雨篁 终审:陈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