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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度吉林市本级标定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6-03-25 09:03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度吉林市本级标定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的地价政策,丰富地价体系,满足部门的管理需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吉林市本级标定地价更新作并形成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度吉林市本级标定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二、出台背景

为精准反映我市土地市场实际情况,衔接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满足土地出让、资产处置、抵押评估等需求,提升自然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市场主体公平交易权益。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标定地价更新技术要点的通知》(吉自然资发〔20235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做好公示地价更新相关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4283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吉林市本级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旨在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政府公示价格体系,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市场化配置等提供价格依据

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吉林市本级标定地价更新编制工作,完善吉林市标定地价体系,充分发挥地价政策的导向作用,为建设用地的宗地评估、地价管理和有关税费的确定提供重要依据

制定过程

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做好公示地价更新相关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4283号)要求,组织技术单位实施标定地价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确定工作范围、划分标定区域、设立标准宗地及信息采集、评估标定地价、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成果验收、确定标定地价、发布与信息公示等程序规范推进。对成果不断修改完善后,形成了2026年度吉林市本级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并拟定《关于公布2026年度吉林市本级标定地价等土地价格的汇报》(讨论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本轮标定地价成果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等规定要求,做到了合法合规。

、关键词诠释

(一)关于标定地价表现形式。本次标定地价土地用途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

(二)关于标定地价权利特征。本次标定地价的权利特征为完整的土地权利价格,不考虑抵押、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

(三)关于标定地价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矿用地、仓储用地50年。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6325

 

相关链接: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度吉林市本级标定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


初审:于熹龙    复审:王雷     终审:赵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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