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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0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刊登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和市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8楼;邮编:132013;联系电话:0432-64798016 ;电子邮箱:4798016@sohu.com)。
 

一、概述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高新区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年初根据领导分工的调整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了管委会领导负总责,各局(室)按职能分工负责、具体实施,管委会办公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纪工委参与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上报、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规范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检查强制处罚告知制度、政务公开报告制度、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度等,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四是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相关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收集、分类,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5条,主要包括扶贫优抚、招考、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工作和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是通过在门户网上设专栏介绍高新区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分工情况,使群众了解政府职能,知道办什么事该找什么部门、找谁办理。公开高新区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
三是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公告栏、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多措并举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高新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高新区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局(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
3、宣传、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
1、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尤其要抓好工作部署的落实和年末考核,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2、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3、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信息平台,多渠道扩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公开面。
4、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使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