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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4126547645/2018-0525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高新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1日
标      题: 2018年吉林高新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吉高管发【2018】5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4126547645/2018-0525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高新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1日
标      题: 2018年吉林高新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吉高管发【2018】5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吉林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2018年吉林高新区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室)、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2018年吉林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吉市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2018年吉林高新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522


2018年吉林高新区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全力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我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30 号),以及《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全面依法治市实施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吉市办发〔20161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要求,积极推进依法履职、公开透明、高效便民、清正廉洁、守法诚信五个方面政府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要任务

2018年,我区要落实好30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

(一)建设依法履职政府。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设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建立并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智库建设,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建立并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2.加强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为决策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把好法律关,确保决策的合法性,防范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

3.强化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增加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决策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做好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备案工作。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监督指导,健全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参与完善内部合法性审查程序和规则的研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4.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提高合同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保障合法权益。完善政府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正确使用政府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合同履行监管制度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5.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

6.优化组织结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绩效管理。建立绩效工作定期调研机制、定期察访核验机制、定期培训机制。完善年度考评办法和定期考核机制。建立绩效管理考评专家队伍,提高考评工作专业化水平。

7.完善经济调节。根据国家和省安排部署,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适时调整定价项目。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

8.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综治领导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织密织严防控网络,建立防控体系建设任务台账,确保防控体系建设考评标准,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立体化、系统化。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深入推进平安社区、村屯等基层平安创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力度,针对涉恐、涉暴、突发案(事)件、群体性案(事)件等,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巡逻防控力度。针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等,创新管理方式、加大排查力度,完善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监督问责,逐级落实领导责任。

9.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10.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2018年开始,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适时推行“三项制度”(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1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资格审查管理和证件年审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和证件年检,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执法人员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12.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制度。防止漏报或不报现象的发生,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

13.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及时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4.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二)建设公开透明政府。

   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16.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并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三)建设高效便民政府。

17.提升审批效率。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强化窗口授权,实施流程再造,绘制审批流程图,实行审批“八公开”;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实行受理单制、办理时限承诺制,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18.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继续做好工商注册登记窗口多证合一改革保障工作,利用传单、显示屏、多媒体、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19.推进网上大厅建设。推进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具证明等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

20.优化公共服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组织各类就业洽谈活动。探索建立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免费师范生和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四)建设清正廉洁政府。

2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按期提交证据、依据和其它相关材料。

2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行政执法部门上报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进行审核、备案。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2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部署开展行政问责工作,对履职不力、懒政怠政等问题进行督促纠正,对其中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领导和责任人严肃问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五)建设守法诚信政府。

24.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各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共享。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

25.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出台具体措施,积极预防和调解矛盾。

26.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为社会矛盾纠纷提供常态、高效、便捷、权威的化解渠道。

27.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群众诉访诉求。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制度建设,落实省关于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的办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完善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通过推进信访事项分类处理,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8.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贯彻落实好《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精神,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将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完善对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29.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并着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保证公务员培训中法律课程比重,在初任、任职和提升能力等培训中加大对公务员法律素养培育。重视网络、微信端等形式的培训。

30.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吉林市法制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加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的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及时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建立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中增加述法内容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体系。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2018年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类别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责任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限

 

 

 

 

 

 

 

建设

依法

履职

 

 

 

政府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建设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建立并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并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主任办公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办公室

社会事业局

环保局

公用事业局

信访局

年末前

2.加强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为主任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议题服务,对政府及部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为、涉及政府部门的民事行为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严格把好法律关,确保决策的合法性,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

办公室

年末前

3.聘请法律顾问,增加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决策的深度和广度。

健全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参与完善内部合法性审查程序和规则的研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法律顾问团队结构,提升法律顾问团队工作能力。

办公室

年末前

类别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责任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限

建设

依法

履职

政府

4.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提高合同规范化管理水平。

对管委会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政府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正确使用政府合同示范文本。完善政府合同履行监管制度和政府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办公室

年末前

5.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

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财政局
物价局

年末前

6.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根据中央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部署和指导时限,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完成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任务。

人社局

年末前

7.完善经济调节。

根据国家和省安排部署,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适时调整定价项目。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

物价局

年末前

类别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责任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限

建设

依法

履职

政府

8.创新社会治理。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综治领导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织密织严防控网络,建立防控体系建设任务台账,确保防控体系建设考评标准,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立体化、系统化。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深入推进平安社区、村屯等基层平安创建。针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创新管理方式、加大排查力度,完善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应急处置能力。

信访局

社会事业局

安监局

高新街道

新北街道

年末前

9.优化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清理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做好上级政府清理后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做好市政府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人社局

年末前

10.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2018年开始,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适时推行“三项制度”(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执法局

安监局

年末前

1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资格审查管理和证件年审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对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和证件年检,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执法人员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办公室

年末前

类别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责任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限

建设

依法

履职

政府

12.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执法经费及时拨付。

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财政局

执法局

安监局

年末前

13.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财政局

审计局

年末前

建设公开透明政府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办公室

高新街道

新北街道

年末前

15.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并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

人才办

年末前

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规范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人才办

年末前

类别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责任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限

建设

高效

便民

政府

16.提升审批效率。

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强化窗口授权,实施流程再造,绘制审批流程图,实行审批“八公开”;突出抓好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实行受理单制、办理时限承诺制,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并逐步探索和改进跨部门审批工作。

办公室

年末前

1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更新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在工商登记中落实“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利用传单、显示屏、多媒体、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工商局

办公室

年末前

18.规范公共服务与证明事项。

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服务和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全市证明事项清单,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室

年末前

19.推进网上大厅建设。

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要求,加快推进网上大厅建设工作,推进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具证明等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继续完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单一窗口”在线并联审批和服务应用系统,强化网上并联审批运行。

办公室

人才办

年末前

20.优化公共服务。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组织各类就业洽谈活动。探索建立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免费师范生和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

人社局

社会事业局

年末前

类别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责任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限

建设

清正

廉洁

政府

2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

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党办

年末前

2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着力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对行政执法部门上报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进行审核、备案。规范执法机关的执法检查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软环境办

年末前

2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依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部署开展行政问责工作,对履职不力、懒政怠政等问题进行督促纠正,对其中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领导和责任人严肃问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监察局

年末前

建设

守法

诚信

政府

24.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组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能机构搭建工作。大力推进各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共享。

经发局

工商局

年末前

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

办公室

人社局

年末前

25.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出台具体措施,积极预防和调解矛盾。

信访局

社会事业局

年末前

类别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责任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限

建设

守法

诚信

政府

26.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指导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专业人民调解中心。

信访局

高新街道

新北街道

年末前

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工商局、公用事业局、人社局、社会事业局

年末前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为社会矛盾纠纷提供常态、高效、便捷、权威的化解渠道。

信访局

年末前

27.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群众诉访诉求。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制度建设,落实省关于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的办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信访局

年末前

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完善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信访局

年末前

严格实行诉访分离,通过推进信访事项分类处理,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信访局

年末前

28.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精神,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将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考核,通过部门自考、系统统考和全市抽考的形式检验领导干部学法成果。

人社局

信访局

年末前

类别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责任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限

建设

守法

诚信

政府

29.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健全和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学法用法制度,保证公务员培训中法律课程比重,在初任、任职和提升能力等培训中加大对公务员法律素养培育。重视网络、微信端等形式的培训。

人社局

年末前

30.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贯彻落实《吉林市法制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加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的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信访局

年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