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相关局室:
按照《吉林省推进“厕所革命”三年工作方案》(吉建联发〔2018〕21号)和《吉林省关于推进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改厕工作的实施意见》(吉爱卫发〔2018〕5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建设工作,给患者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就医环境,现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实施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改造作为推动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效载体,有效解决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厕所的入室、水冲等问题,努力补齐影响群众就医环境的短板。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实施。结合我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加强研究论证,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建设重点、改造方法和改造标准。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二、目标和任务
认清厕所革命的重大意义,在全面开展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逐一核查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厕所现状,明确建设规划和“厕所革命”与既往改厕工作的区别,厕所革命要实现室内(业务用房内)、水冲式、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要求与标准。建立场所位置、改建形式、厕所规模、设施设备等相关任务合账和精准档案管理信息。逐一明确“无需建设”、“必须新建”、“可以改造”三类情况,原则上按照“2018年要完成总量的五分之一,2019 年和 2020 年各完成五分之二”的进度安排。我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改厕任务总数为9家,结合我区实际,今年需完成任务总数的3/5,即完成6家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改厕任务,2020年完成剩余3家改厕任务。所建成的厕所基本达到经济实用、造型美观、绿色环保、规模适宜、功能实用、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减少污染、便于洗涮、防寒保温、防止肠道传染的要求。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基本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室内水冲无害化厕所全覆盖,达标率为 100%。
设在村医家中的村卫生室,将按农村户厕改造标准实施,并由省住建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发文明确改造标准。
三、建造要求与施工标准
按照省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制定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建造要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建造与施工标准》执行(见附件2、附件3)。由于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房舍建筑年代不同、结构不同,可因地制宜的对改造模式和标准做适当调整。
四、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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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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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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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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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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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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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管委会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改造工作,制定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实现改厕的相关要求与标准。建立场所位置、改建形式、厕所规模、设施设备等台账和精准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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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前,召开会议,落实改厕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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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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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新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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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改厕建设项目计划,确定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改厕名单。负责组织各村要加强改厕后的后期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卫生保洁和清掏制度,落实维护管理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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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前,提供6家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改厕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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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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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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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改厕建设项目,承担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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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前,下达改厕建设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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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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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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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改厕建设项目资金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统筹安排,解决厕所建设、改造资金来源,保障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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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改厕项目进展情况,拨付改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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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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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
新北投资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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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改厕建设项目,负责日常施工监管,确保改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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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前,完成改厕项目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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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
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改厕建设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是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此次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各自领域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担当起推进“厕所革命”的重任,全面组织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严格监督管理。
按照事权责任划分,要切实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保障资金投入。要将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建设按照计划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按照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规划的厕所改造标准予以足额补助。要健全规章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改厕资金。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群众性优势,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全球洗手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改厕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