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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区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08    点击数:

          吉林高新区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高新区网站(http://www.jlhitech.gov.cn/)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高新区财政局预算部,地址:吉林市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邮编:132013,电话:0432-64798027,电子邮箱:939162178@qq.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掌握内容,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程序。并结合高新区实际工作情况,组织专人向市、区各级财政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及交流。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局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归口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总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我局把制度建设始终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相关人员保密审查,分管局领导审签后后方能公开。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信息。由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在原有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基础上,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形式上,注重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了完整、准确、及时。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全部为业务工作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

1、因人员少,无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如遇中心工作,有的事项未能及时公开。

2、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均为兼职人员,经验不足。因此,有的内容是否公开,把握不是很准确。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

3、监督力度还不够大。

()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梳理办事流程,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

 

 

 

高新区财政局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