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委编制了吉林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 http://xxgk.jlhitech.gov.cn/jls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高新区管委会,地址:吉林市深圳街6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798616,邮箱:103340925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新区上下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我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吉林高新区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按照新《条例》要求,重新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制定了《2019年吉林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高新区按照上级机关有关部署要求,并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突出公开重点,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时在网站上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收集、分类,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6条,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财政资金安排、扶贫优抚、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和劳动就业等工作和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高新区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在门户网上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选择性在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公告栏、村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积极采用报刊、政务公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
(三)严格按照规范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四)不断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网站公布的受理电话号码和邮箱畅通有效。对于按程序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各负责部门按时办结回复;对于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要求各负责部门按照有关工作制度及要求,热情认真及时解答。
(五)遵循“依法公开和真实准确、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和更新维护,保证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七)2019年,高新区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资源,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在整合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号等信息发布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基础上,实现同一信息的同时间、多平台、多渠道发布。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屏、户外广告电子屏、办公场所公告栏等宣传媒介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1 |
8 |
2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6 |
-28 |
231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286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0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县(区)及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是: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三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度不够高;四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在基础工作的完善、程序的规范、保障制度的健全等方面予以加强,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新媒体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五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探索政务公开的多种途径,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平台、政务大厅大屏幕、室外大屏幕、办公场所宣传栏等多元化方式公布政府信息,全面提高平台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参与度。
吉林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