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20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吉林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吉林市深圳街6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798045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2019年度,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以服务企业、群众为目标,点面结合,全方位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服务,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方便了公众的知情和参与。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今年,局领导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部署如何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轨道。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二是遵守承诺,有章可循。自市权下放以来,我局对市权下放审批权限和执法内容认真梳理和学习,严格遵守审批内容,限时办结,严守工作纪律等工作承诺,明确了向社会和群众必须公示的内容、形式、期限和责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三是采取措施,强化服务。充分利用管委会网站,公开我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人员、业务信息及相关法规等情况,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连续六年,以市权下放为平台,将行政审批及备案流程再次梳理,发至网上,便于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把群众关心的"事权"、"用人权"进行公开,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善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自从公开办事程序和向社会公开承诺后,从领导到干部都自觉做到依法办事,遵守承诺,有效地防止吃、卡、拿、要的现象发生,干部作风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实践证明,政务公开,群众有了更多的监督权、知情权,不仅还领导干部一个清白,而且还给群众一个明白,减少误会,增进信任。
四是认真学习、加强宣传教育。一方面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认真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制和制度,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用《条例》精神积极引导服务对象,按照《条例》要求和工作流程以及制度规定,依法进行信息咨询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高新区住建局利用多个渠道、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双公示平台、吉林市政府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极大方便了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社会公众人员对我区住建工作的了解,对于更好地促进我区住建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公开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局对行政许可事项、租赁补贴审核、审批,廉租公寓、公租房审核、审批等事项录入33件,年度报告1件,工程招标4件。工作宣传信息9件。其中,在《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第(五)项,行政许可,上一年项目数量是4项,本年增加8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为12项。第(六)项,行政处罚,上一年项目数量是0,本年增加2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为2项。
(二)公开信息的内容。累计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如下二类:一是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等;二是行政审批事项。
(三)公开信息的形式。我局主要采取二种形式对外发布政务信息:一是市、区网站;二是在项目周边设公示牌或者粘贴通告。
(四)信息公开时间。部门职能、办事程序等常态信息全年对外发布,如有变更及时调整;审批信息,在批准项目之前发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没有受理过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全年按保密制度,做到绝不在计算机或其它场合公开保密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市政府、管委会的相关要求,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仍需拓宽、公开方式有待丰富等问题。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情况。2020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严格办事纪律,优化服务质量,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以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为突破口,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取信于民。三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实务操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常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尤其是基层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四是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在今后工作中,要立足部门实际,在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五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网络安全,降低查询成本。进一步完善部门网站功能,强化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推进公开信息电子化,降低公众的查询成本。
吉林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