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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31    点击数:

吉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零一年度)

 

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措及成效

社会事业局内设民政、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十六项管理职能,负责审批23项,管理歌舞厅、网吧、学校、幼儿园、培训班、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242家。本年度我局按“五权”工作要求,公开审批事项23,制作了《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政务公开管理网络及职责》,完善了职权目录,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档次。2017年度吉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和投诉。2017年度吉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未受理行政复议事项,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

我区无公立医疗机构。高新区卫生局要求区内各民营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医院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制作医疗价格公示板,公开药品销售价格。患者可利用收费明细诊疗价格触摸屏,及时查询当日费用明细,每日将价格清单发放到患者手中,逐步提升服务信息公开水平。

二、继续推进教育教学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

1、收费情况。高新教育局明确规定区属3所学校,严格遵守《吉林市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条例,收费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城区2所学校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执行许可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2、招生情况。与市教育局同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新生入学现场电脑随机公开编班,公开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实施中小学“阳光招生”,小学和初中实行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学校对录取的学生数和名单及时在校园内公开;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按照中考成绩和学生志愿进行招生,招生结果面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市局要求,与全市同步完成“阳光招生”工作

3、评优、奖励情况。关于教职员工评优选先、职称评聘、奖惩情况,要求各学校都要严格遵照省、市文件精神执行。教职员工工作安排等事项都要通过召开教代会、建立揭示板、张贴公示单、建立咨询热线、开通校园网络等适当形式及时公开。

三、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

1、低保标准。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我市现城区低保标准为545/人/月,城市低保分类施保标准272.5/户/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17/人/,已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城乡低保审批程序已在街道、区办公室公示,并印制便民卡,随时发放,统一录入高新区信息公示手册,并通过网络对外公布。

3、资金使用情况。城乡低保资金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资金由市有关部门统一打入低保对象存折,做到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低保对象名单按照要求在社区、街道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7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