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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高新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吉林高新区科技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实现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高新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www.jlhitech.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高新区科技局,地址:吉林市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3楼,邮编:132013,电话:0432-64798803,电子邮箱:kjj6479881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推动工作开展,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明确每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内容指定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长期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信息,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按照要求在区吉林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委派专人负责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规范处理已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已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已上报并在网络公开保障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内容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定期对本局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在已经建立“吉林高新区科技创新群”及时发布通知以及政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区吉林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公开信息为吉林高新区科学技术局机构简介。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本部门建立的“吉林高新区科技创新群”(群号30932045)发布通知13个,目前全区200余户科技企业进入该群,极大地扩展了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效率,方便了信息交流。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有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此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主要不足:政府信息宣传范围有限。

我局下一步将切实增强信息报送意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步实现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