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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统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0    点击数:
  2010年,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对承诺的公开办理事项,都在承诺时期内得到了解决,全年没有出现一例因办理事项得不到解决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现将统计局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的设立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务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推进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购置了政务公开所需配套设备,认真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按要求做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材料,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情况
   按照桦甸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们于2010年年初,组织力量充实了《桦甸市统计局政务公开目录》、《桦甸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指南》,并按照需要,随时进行了更新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落实服务情况
  一是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坚决贯彻执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发布审核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建立政务发布协调机制。
  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行政目标管理内容。制定本单位目标管理制度;组织考核、落实奖惩;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政府政务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
  为了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能顺利地进行,我们在每月第一个周五的下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材料,介绍先进单位工作经验,总结部门前一阶段的工作,让每一名职工都进行自我总结,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言,发现问题,大家马上想办法解决,从而使每一名职工的工作态度都得到了提高,工作经验也都得到了丰富。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我们把办理事项和程序整理成材料,放到政府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和发放给每一名职工,让前来办事的人员充分了解。并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政务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政务的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3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政务公开内容、政风行风评议、办事指南、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并开辟了工业企业统计调查直报窗口。一年来,共公开各类政务9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务类别
  我局政务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政务、工作动态、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政务等五大类。
  (三)收费情况:
  每年我们都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无偿地提供统计资料。
   (四)政务公开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务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公开政务内容。
   1、制订本单位《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并严格依照《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政务。一是科学、规范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二是进一步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三是认真修订、补充和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四是公开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职能职责,领导分工,相关法律法规,四项制度及统计政务等内容。
  2、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因政务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年度内本单位没有出现过因工作失误或者对前来查寻统计数据人员故意刁难而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现象。
  三、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2011年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办公室的领导下,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改进缺点,向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学习,力争把统计局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对政务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政务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政务公开与机关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政务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政务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