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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统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2-01    点击数:
  2009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对承诺的公开办理事项,都在承诺时期内得到了解决,全年没有出现一例因办理事项得不到解决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现将统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的设立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推进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购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所需配套设备,认真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按要求做好本局各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材料,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情况
  按照桦甸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们于2009年年初,组织力量,充实了《桦甸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桦甸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照需要,随时进行了更新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落实服务情况
  一是为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发布审核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行政目标管理内容。制定本单位目标管理制度;组织考核、落实奖惩;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政府信息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
  为了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顺利地进行,我们在每月第一个周五的下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材料,介绍先进经验,总结部门前一阶段的工作,让每一名职工都进行总结,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言,发现问题,大家马上想办法解决,从而使每一名职工的工作态度都得到了提高,工作经验也都得到了丰富。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们把办理事项和程序整理成材料,放到政府政务大厅统计局窗口和发放给每一名职工,让前来办事的人员充分了解。并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3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政务公开、政风行风评议、办事指南、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并开辟了工业企业统计调查直报窗口。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9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工作动态、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布情况:
  每年我们都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无偿地提供统计资料。
  (四)信息公开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1、制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科学、规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二是进一步更新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认真修订、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是公开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职能职责,领导分工,相关法律法规,四项制度及统计信息等内容。
  2、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年度内本单位没有出现过此现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桦甸市统计局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