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桦甸市统计局编制了桦甸市桦甸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dian.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桦甸市明桦街市政府综合办公楼,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22925,邮箱:15489316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桦甸市统计局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上级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桦甸市统计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下半年,办公室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及重要意义,同时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
在人员配置和学习培训方面,桦甸市统计局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的比例分别为50%、50%。
(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公开工作机制。
桦甸市统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四次专题会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听取汇报,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桦甸市统计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三)编制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公开程序。一是完成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参照市有关《指南》与《目录》的编制说明和要求,及时完成了《桦甸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桦甸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上报,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完成了《桦甸市桦甸市统计局办事指南一本通》(以下简称《一本通》)的编制。通过建立查阅点和编制《一本通》,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向社会明确和公开了《桦甸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桦甸市统计局中止受理信息申请程序告知单》、《桦甸市统计局信息申请受理单》、《桦甸市统计局信息申请答复单》等各个环节的备用材料。三是按照要求,向市政务服务局及时报送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市桦甸市统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uadian.gov.cn/),进行政务等相关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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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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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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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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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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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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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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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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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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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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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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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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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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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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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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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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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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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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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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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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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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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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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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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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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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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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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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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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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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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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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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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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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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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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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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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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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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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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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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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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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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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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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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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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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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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造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形式仍须不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还需加强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发展。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工作机制深入完善和强化落实,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定期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与评议。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针对部分信息栏目的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发挥好互联网、媒体等公开形式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一些公开信、宣传单等适合基层群众特点的新形式。
(四)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