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桦甸市气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45条。
2.重点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机构职责、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和工作信息等方面。其中,又以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执法事项等产生的信息内容居多。
(二)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气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局人事任免、职称文件等事项;四是其他气象业务信息。
(三)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网站公开,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
二是在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局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对外公开;
三是其他宣传载体进行公开,利用发放文件、报纸及有关部门信息刊物、《防雷知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载体公开。
二、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开展。今年以来,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 完善制度规范,落实便民服务措施
为了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政府办的部署,制定了《桦甸市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气象局无专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由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兼任。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量不大,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清楚。三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完成气象信息网站的平台建设,根据需求不断拓宽气象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增多群众了解气象工作动态的渠道。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四是完善公开机制。建立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办法,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桦甸市气象局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