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桦甸市气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2年,我局主动公布信息19条,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天气预警信息等产生的信息内容。
(二)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气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局人事任免、职称文件等事项;四是其他气象业务信息。
(三)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网站公开,在政务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
二是在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局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对外公开;
三是其他宣传载体进行公开,利用发放文件、报纸及有关部门信息刊物、《防雷知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载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气象局无专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由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兼任。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严格执行收费及减免有关规定,全年未收取或减免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未出现投诉事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和内容上比较单一,还需要丰富。二是在网站更新上及时性不够,还需要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3年,市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在各处室的配合下,通过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二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使全局同志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等媒介广泛征集民意,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桦甸市气象局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