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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气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桦甸市气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4年,我局主动公布信息41条,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天气预警信息等产生的信息内容。 
   (二)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气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局人事任免、职称文件等事项;四是其他气象业务信息。 
   (三)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网站公开,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
    二是在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局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对外公开;
    三是其他宣传载体进行公开,利用发放文件、报纸及有关部门信息刊物、《防雷知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载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气象局无专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由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兼任。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严格执行收费及减免有关规定,全年未收取或减免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未出现投诉事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和内容上比较单一,还需要丰富。二是在网站更新上及时性不够,还需要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2015年,市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在各处室的配合下,通过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二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使全局同志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等媒介广泛征集民意,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桦甸市气象局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