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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气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05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桦甸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等组成,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全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dian.gov.cn)和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218.62.86.138/zwdtSjg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气象局,地址:桦甸市柳大屯街4号,邮编:132400,电话:66253440,电子邮箱:547714766@qq.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气象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一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内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了与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时,经常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新的部署。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编制了本年度《桦甸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桦甸市气象局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四)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公开网。及时修改政务公开网本单位相关信息,将重要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部门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2015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加强信息公开查阅点气象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建设,受理群众来电、来访。
  (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制作便民表格,供群众申请公开信息。2015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5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03条。
  (二)公开内容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气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局人事任免、职称文件等事项;四是其他气象业务信息。
  (三)公开形式
   2015年,我局主要通过博客、微信认证平台、气象综合业务发布平台等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未出现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接到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5年,由我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1人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1次,参加人数9人。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2.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
    3.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管理需要加强。
    2016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提质增效,全面履行气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职责,服务我市地方经济发展。

 

桦甸市气象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