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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桦甸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桦甸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等组成,客观全面反映了我局2016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桦甸市气象局政务公开网(http://218.27.147.134/zwdtSjgl/Directory/depListDir.jsp)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办公室,地址:桦甸市气象局吉桦路177号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邮编:132200,电话0432-64223312。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均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整管理体系,为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根据我局的实际,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做出了规划和部署,规定了监督和考核措施。2016年,我局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办公人员业务培训,培训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修订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编制了本年度《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四)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公开网。及时修改政务公开网本单位相关信息,将重要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部门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2016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加强信息公开查阅点气象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建设,受理群众来电、来访。
  (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制作便民表格,供群众申请公开信息。2016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6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03条。
  (二)公开内容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气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局人事任免、职称文件等事项;四是其他气象业务信息。
  (三)公开形式
   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桦甸市气象局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其他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博客、微信认证平台、气象综合业务发布平台、报纸等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未出现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接到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6年,由我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建有信息查阅点,2人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1次,参加人数10人。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还缺乏更深层次的认识,一些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二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还有偏差,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三是具体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上述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各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 

桦甸市气象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