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桦甸市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桦甸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桦甸市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等组成,客观全面反映了我局2017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桦甸市气象局政务公开网(http://218.27.147.134/zwdtSjgl/Directory/depListDir.jsp)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办公室,地址:桦甸市气象局吉桦路177号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邮编:132200,电话0432-64223312。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均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整管理体系,为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根据我局的实际,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做出了规划和部署,规定了监督和考核措施。2017年,我局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办公人员业务培训,培训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编制了本年度《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三)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公开网。及时修改政务公开网本单位相关信息,将重要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部门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2017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加强信息公开查阅点气象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建设,受理群众来电、来访。

   (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制作便民表格,供群众申请公开信息。2017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7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14条。

   ( 二)公开内容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气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局人事任免、职称文件等事项;四是其他气象业务信息。

   (三)公开形式

    2017年,我局主要通过桦甸市气象局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其他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博客、微信认证平台、气象综合业务发布平台、报纸等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重大天气解读1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接到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7年,由我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建有信息查阅点,1人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1次,参加人数5人。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在制度完善、明确责任、推进权力透明运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

存在问题:主要是有些公开形式不够创新,有些公开的内容和时效与职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人手少,有些公开资料没有及时。

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气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狠抓具体落实。
桦甸市气象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