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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2    点击数:
桦甸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桦甸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桦甸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等组成,客观全面反映了我局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桦甸市政府网(http://122.137.242.24:8080/pub/hdszfxxgk/gzbm/bgt_8136/ndbg/)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办公室,地址:桦甸市气象局永吉街永大路4号桦甸市气象局气象局,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53440。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崔明磊任组长,分管领导徐争春任副组长且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按要求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推进、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部门的能力建设,统筹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本年度中我单位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系统。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认领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标6项,同时针对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查缺补漏,呈现出一个更加完整的信息公开平台。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修订《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等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三)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认真学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指导,集中培训4次,积极参加省、市相关业务的培训,及时推广经验。
  (四)拓展公开渠道。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完善气象局官方认证气象微博客、微信管理,逐日更新气象信息;发挥传统渠道优势,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努力扩大气象政务信息覆盖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12月31日,通过中国天气网、桦甸市市人民政府网站、等载体渠道,共发布各类气象预警信息、气象服务材料、防灾减灾信息累计3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0

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但也仍然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2024年,我局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好宣传交通工作。保证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对群众的疑问要及时做好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桦甸市气象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