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组织领导,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和桦甸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huadian.gov.cn/。 本报告相关事宜请与桦甸市环境保护局招商办联系,电话:0432-66273449。
现将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形成政务公开领导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综合科具体承办,各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制定政公开相关制度。制定了《桦甸市环保局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按照环保局的职能,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布环境执法、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事项,确保各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三)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我局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信息组织、信息审核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各科室信息公开联络员,将政府信息报送与本科室工作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准确。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实行了信息发布年度考核评分制,对各科室全年报送信息实效性和总量进行计分排名,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环保宣传教育、污染控制、环保执法、环保行政许可、环保工作动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未能得到解决;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宣传和引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继续做好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推进环境状况、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
特此报告。
桦甸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