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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桦甸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huadian.gov.cn/jlsml/)上查阅。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联系电话:0432-66273392,地址:桦甸市启新街振兴路227号生态环境分局五楼综合科),邮编:132400,电子邮箱:154804166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达到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高度重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机构严格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生态环境信息。

(二)强化制度,规范行为。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时限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确定信息公开属性,确保了文件信息的有效公开和信息安全。按照政务公开信息送交制度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报送信息,尤其是文件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功能作用的发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开展社会监督评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吸纳民意,满足群众的需求。

(三)积极参与并关注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及时报送各类信息。积极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建设和各项制度的完善,按要求完成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全面完成全年信息工作任务。

(四)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统一编制的办事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实现本单位的机构职责、办事项目等办事信息的网上公开;二是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服务能力。推动本单位更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手段,以公开促进服务,以服务推进公开,全面提升本行业的信息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虽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新时期新形势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程度还需进一步加深;二是政务公开保障力度和工作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工作,把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