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公布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共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dian.gov.cn;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huadian.gov.cn/jlsml/ ,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地址:桦甸市启新街振兴南路227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6273449,邮箱:jghl131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桦甸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以更高的标准做好“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等作出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并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规范发布生态环境类信息。及时公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是准确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是全面发布民生保障信息。全面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按时公开预决算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人员考录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咨询渠道,公开并确保现场、信函、网络和电话渠道的有效性和畅通性。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答复模板规范引用法律依据并明示救济渠道,确保答复时限、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和目录。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应公开必公开,能公开尽公开”要求,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做好信息报送和内容审核工作。加强信息源头管理,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调整已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网站平台建设,提升我局政府网站搜索功能的可用性和易用性。结合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做好网站页面和专题专栏的更新维护,定期通过技术手段开展网站内容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便于公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22年主要公开内容是:环保宣传教育、污染控制、环保执法、环保行政许可、环保工作动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二)公开的形式。信息公开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刊及网站。
(三)公开的及时性。2022年我局公开的信息中全部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及时有效地公开本单位的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2年,我局无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和减免项目。
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科室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力量配置不强,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个别人员上报信息的质量不高、上报信息不及时。这些问题需要在2023年加以改进,更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工作任务。
2023年,我局要继续开拓创新、扎实推进、阳光透明,全面推进环保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是加强领导、推动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学习培训和检查监督等有效措施,推动环保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卓见成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各科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奖惩标准,全面提高信息网上公开的效能。
二是创新方法、提升水平。
针对环保工作的特点,抓住重点工作,以主动公开为主,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有创新精神,突出特点、抓出亮点,充分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力争抓出成效、抓出成果。
三是突出重点、发挥作用。
牢牢抓住信息网上公开这个重点,紧跟政务公开网的升级改版工作步伐,确保新旧版本的有效衔接,及时公开和更新,充分发挥信息网上公开的有效作用。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