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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林业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按照桦甸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联系方式:桦甸市林业局党办,66224040。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局长田春林任组长,副局长王铁英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党委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编辑、审阅、报送工作。各基层单位为政府信息工作小组,配备专(兼)职信息员,各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分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指定相应人员负责具体工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它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并制定了相应的表格,促使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根据上级的相关要求,出台专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并将基层上报的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精神文明责任状中,实施奖惩制度。
  (四)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局党委十分重视,先后派出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专职信息员参加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时,局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阐述,增强了机关同志自觉公开的意识。另外,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一期培训班,对全系统专(兼)职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的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扎实推进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分管局长定期对上报信息进行筛选、审核,确保上报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全年,公开政策法规信息29条,规划信息1条,业务工作信息35条,共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7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录制工作的有待进一步充实;
  2、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机构职能、四项制度等栏目内容;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内容。总之,在2010年工作中,我们将积极解决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加大信息公开量,提高信息更新率,全面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工作。
  六、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