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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林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05    点击数:

  

  2011年,林业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林业责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桦甸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编制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七部分组成,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全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有效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行政管理活动更加透明,行政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桦甸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我局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田春林任组长,副书记王铁英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英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责成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责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桦甸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十项承诺》,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为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党委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各科室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定全部上墙,每个季度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局党委制定并印发了《2011年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2011年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全年共组织政务公开培训3次,共计110人。

  (二)抓住重点,讲求实效。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既是一项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的有效载体,同时也是一个对领导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的过程。为了保证政务公开不走过场,真正发挥作用,林业局党委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公开形式。今年,除了在局一楼悬挂政务公开版,公开全局职能和办事程序,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更新完善林业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外,还在森林防火期、义务植树节、爱鸟周等重要时段,利用电视、宣传车、桦甸通讯等媒体重点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认真贯彻《条例》,规范公开程序。为扎实推进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我局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先后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2次。另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一期培训班,对全系统专(兼)职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的内容和意义,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它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

  (四)强化责任,加强政务公开的考核监督。我局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做法,坚决按照《桦甸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予以责任追究。为加强对基层单位场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今年3月份,由党委牵头,包含纪检、审计、林政科、防火等在内的4个执法科室对所属15个基层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并予以整改。同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还聘请了8名义务监督员,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予以严格的监督。局政务公开举报箱设在一楼,举报电话:66224040。

  (五)加大服务“窗口”建设,务求实效。我局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行风建设、推动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凡是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科室,如林政科、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大队等都建立和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制定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并做出了服务承诺。工作人员一律佩戴胸卡、摆放桌牌,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来我局办事的群众。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全年共清理规范了19项行政审批项目,为了进一步体现“公开、便民、廉洁、高效”的宗旨,林业局出资1600元购买一台复印一体机。2011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月-3月受理件数3756件,收费8.16万元。4月-6月受理件数3408件,收费53.93万元。7月-9月受理件数4176件,收费51.29万元。办结率为100%。桦甸市林业局林业行政审批办公室被共青团吉林市委评为吉林市级青年文明号,被共青团桦甸市委评为桦甸市级青年文明号。政务中心4号林业综合审批窗口被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评为“标兵窗口”,工作人员刘玉军、张秀艳、秦凤英被评为岗位标兵。

  (六)严格制度,加强对内公开。为完善干部任用机制,我局今年建立了后备干部档案库,制定了公开选拔(推荐)后备干部制度,针对选拔的后备干部,实行民意测评和综合评价,测评分在90分以上的,予以公示。领导干部定期向机关干部、群众公开内务,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极大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

  (一)公开的数量。2011年,公开信息总数为3条,其中本级公开信息数3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1年公开的3条信息中,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为2条,其他类信息分别为1条。

  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0条。

  (三)公开的形式。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条。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1个,可为公众提供电子信息查阅。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3条,其中,电子信息3条。

  (四)公开的及时性。2011年,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3条,在这些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0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1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良好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部分工作人员及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的理解可能不一致,处理程序可能出现不规范的情况,这需要我们积极做好组织引导工作;

  2、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3、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录制工作有待进一步充实

  4、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较重视通过网络公开政府信息,而网络的普及率并不高,故而缺乏互动性,适合社区、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2012年,林业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于全局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此,要重点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充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在已经制定的九项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切实加强林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增加信息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相对而言也是一项新工作,更是长期性工作,虽然我们今年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我局将以此次自查为基础,进一步改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七、附件

  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及说明见附件

  附件1.桦甸市林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2.《桦甸市林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说明

  附件1

   

  桦甸市林业局2011年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11年发生数

  人员配置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不填

  35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不填

  23

       ⑵兼职人员数

  不填

  12

  学习培训

  2.举办培训次数

  9

  3

  3.参加培训人次数

  365

  110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11年发生数

  公开数量

  4.公开信息总数★

  10

  3

  其中:⑴县(市)区、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0

  0

       ⑵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0

  0

  公开的内容

  5.公开信息总数

  10

  3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0

  0

       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7

  2

       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0

  0

       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1

  0

       ⑸其他类信息数

  2

  1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0

  0

  公开的形式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0

  3

  7.政府(含开发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0

  0

  8.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1

  1

  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1

  1

  9.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0

  0

  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0

  3

       ⑵纸质信息数★

  0

  0

  10.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0

  0

  11.群众到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0

  0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0

  0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0

  0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0

  0

  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0

  0

  公开的

  及时性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7

  3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0

  0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0

  0

  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11年发生数

  申请情况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0

  0

     ⑵当面申请数

  0

  0

     ⑶信函申请数

  0

  0

     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申请处

  理情况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0

  0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0

  0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0

  0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0

  0

      ④其他原因数

  0

  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11年发生数

  行政复议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0

  0

  其中:⑴受理数

  0

  0

  其中:①办结数

  0

  0

  中:Ⅰ维持行为数

  0

  0

      Ⅱ纠错数

  0

  0

  行政诉讼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0

  0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11年发生数

  收    费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0

  0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0

  0

       ⑵其他费用金额

  0

  0

  

   

   

  附件2

   

  《桦甸市林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说明

   

   

   

     一、统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统计原则与方法

     统计工作坚持客观性原则和准确性原则。统计中避免重复统计,本单位公开的1条信息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进行了几次公开,只统计为1条信息。

     三、相关概念说明

    (一)“累计数”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的数量;“2010年发生数”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数量。

    (二)县(市)区及开发区本级指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所属部门、中省市直部门驻县(市)区、开发区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