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桦甸市林业局编制了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dian.gov.cn/xxgk/)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桦甸市人民路227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 66228383。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桦甸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林业局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田春林任组长,副书记王铁英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英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重新调整,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责成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责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桦甸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十项承诺》,促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为切实提高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党委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各科室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定全部上墙,每个季度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重大事项通过科长会和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公开,在机关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开大额资金的使用,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通过公开和公示,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较好地提高了林业局的公信力,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还通过全局的QQ群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公开公示。局党委制定并印发了《2012年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2012年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全年共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次,共计120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公开形式。今年,除了在局一楼悬挂政务公开版,公开全局职能和办事程序,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更新完善林业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外,还在森林防火期、义务植树节、爱鸟周等重要时段,利用电视、宣传车、桦甸通讯等媒体重点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认真贯彻《条例》,规范公开程序。为扎实推进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林业局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先后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2次。另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全系统专(兼)职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的内容和意义,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发布和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林业局积极配合“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开通。对全局已发布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遵循“简单、实用、清晰、准确”的原则,以索引号、目录标题、目录文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目录分类为基本要素,按照机构职能、行政权力、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承诺事项、规章制度和年度报告等类别,细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将不合格的信息还原,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修改和重新发布工作。重新梳理2008年至2011年林业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严格规范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同时,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严格限制各类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对不予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并履行不予公开信息报备制度。对公开工作中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采取请示制度,公开前各单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映进行预判,并上报政务公开办进行审核,并进行全程跟踪公开后的情况,及时引导舆论发展方向。
(五)强化责任,加强政务公开的考核监督。林业局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做法,坚决按照《桦甸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予以责任追究。为加强对基层单位场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今年4月份,由党委牵头,包含纪检、审计、林政科、防火等在内的4个执法科室对所属15个基层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并予以整改。同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还聘请了8名义务监督员,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予以严格的监督。局政务公开举报箱设在一楼,举报电话:66224040。
(六)加大服务“窗口”建设,务求实效。林业局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行风建设、推动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凡是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科室,如林政科、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大队等都建立和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制定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并做出了服务承诺。工作人员一律佩戴胸卡、摆放桌牌,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来林业局办事的群众。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全年共清理规范了19项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体现“公开、便民、廉洁、高效”的宗旨,工作人员刘玉军、张秀艳、秦凤英被评为岗位标兵。
(七)严格制度,加强对内公开。为完善干部任用机制,林业局今年建立了后备干部档案库,制定了公开选拔(推荐)后备干部制度,针对选拔的后备干部,实行民意测评和综合评价,测评分在90分以上的,予以公示。领导干部定期向机关干部、群众公开内务,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极大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制定完善《桦甸市林业局机关工作制度》,在林业局一楼机关入口处悬挂机关人员考勤揭示板,各科室门口悬挂机关人员去向板,标明每天去向,由局党办负责每天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个人考评,各科室凡涉及公开事项都必须及时在一楼“林业局政务公开揭示板”上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2年,林业局公开信息总数为9条。
(二)公开的内容。均为其他类别信息。
(三)公开的形式。2012年,林业局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9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林业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林业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林业局未收取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林业局在桦甸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目录编制不完整。二是信息公开局限于政府信息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不能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窗口、公示板、服务电话、档案馆、工作简报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为推进林业局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林业局将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推进体系,下一步林业局从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窗口办事能力、采取灵活多样方式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着广度和深度发展,具体计划如下:
(一)加大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早安排,早准备。按照上级要求,提前做好年度工作报各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及时完成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编制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报备工作。对信息收集的范围、整理上传的格式、保密审查的程序、2011年以前主动公开信息的修改补充和2012年新信息的发布等项工作进行全方面完善,确保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林业局将规范重点内容的公开,突出重点环节的公开,统一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开栏、导示图或办事指南,在群众来往频繁、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公开专栏和意见箱,不便在公开栏公开的内容,都以广播、电视、召开会议、公告等形式公开,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组织领导,深入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培养和树立政务公开示范点和典型,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如各级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项目审批、政府采购、办证审批、收费罚款等重点领域信息向群众公开,做到事前公开情况信息,事中公开办法规定,事后公开结果,保证工作的阳光透明。
(三)进一步增强窗口办事能力。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已经对内部职能进行了整合,实现了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的集中。为此,林业局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并进驻政务大厅,承担全局行政审批工作,简化工作程序,为办事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切实加快各项手续办理进度。
(四)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林业局将继续倡导“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政府形象”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工作人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主动性;部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执行领导坐班、带班制度;系统开展业务理论和文明礼仪培训;持续开展爱岗敬业标兵、业务能手竞赛活动,真正培养一支工作作风扎实过硬、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的政务公开干部职工队伍。全面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七、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桦甸市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具体见附表。
桦甸市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2012年发生数 |
|
人员配置 |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 |
2 |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
- |
3 |
|
⑵兼职人员数 |
- |
17 |
|
学习培训 |
2.举办培训次数 |
3 |
2 |
3.参加培训人次数 |
185 |
120 |
|
|
|
|
|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2012年发生数 |
|
公开数量 |
4.公开信息总数 |
9 |
9 |
其中:⑴市本级公开信息数★ |
- |
- |
|
⑵县(市)区及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
|
9 |
|
⑶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
- |
- |
|
公开的 内容 |
5.公开信息总数 |
9 |
9 |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
||
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
0 | 0 | |
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
0 |
0 |
|
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
|
||
⑸其他类信息数 |
|
||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
|
||
公开的 形式 |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
9 |
9 |
7.政府(含开发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
- |
- |
|
8.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
- |
- |
|
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
- |
- |
|
9.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 |
- |
|
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
- |
- |
|
⑵纸质信息数★ |
- |
- |
|
10.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 |
- |
|
11.群众到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 |
- |
|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
- |
- |
|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
0 |
0 |
|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
0 |
0 |
|
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
0 |
0 |
|
公开的 及时性 |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6 |
0 | 0 |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0 |
0 | |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0 |
0 | |
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2012年发生数 |
|
申请情况 |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
0 |
0 |
|
⑵当面申请数 |
2 |
0 |
|
⑶信函申请数 |
0 |
0 |
|
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0 |
|
申请处 理情况 |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
0 |
0 |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
0 |
0 |
|
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0 |
|
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
0 |
0 |
|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
0 |
0 |
|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0 |
0 |
|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
0 |
0 |
|
④其他原因数 |
0 |
0 |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2012年发生数 |
|
行政复议 |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0 |
0 |
其中:⑴受理数 |
0 |
0 |
|
其中:①办结数 |
0 |
0 |
|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
0 |
0 |
|
Ⅱ纠错数 |
0 |
0 |
|
行政诉讼 |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0 |
0 |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2012年发生数 |
|
收 费 |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
0元 |
0元 |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
0元 |
0元 |
|
⑵其他费用金额 |
0 |
0 |
说明:1.“2012年发生数”是指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数量,累计数”是指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的数量。2. 本表★栏本部门不予统计,“–”表示本栏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