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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04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编制了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现将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使这项工作做得更好,我们年初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明确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组织领导责任,同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全年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该科室特别是负责人实行奖惩制。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文件,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贯彻于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并结合我局实际迅速制定了《2016年度社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有组织地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局各科、室能够严格执行社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及市政务公开办相关文件精神,政务公开有分工、有计划、有措施,政务公开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我局坚持合法合理、客观及时、公平公正、便民务实的原则,从制度建设入手,抓住重点,全面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从工作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障与监督制度等方面强化制度建设,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同时,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考评标准,确定了重点考核岗位,在制度上保证依法、依政策公开。
  三、 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局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市政务公开交办的其他工作。从总体上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态势是好的,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有不少问题亟待认真加以解决。一是人员不足。由于我局属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机构,接受的交办任务及重点工作较多,精力有限,导致有的科、室对实施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有些信息公开的方式、范围未能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公开形式有时过于单一,未能很好地满足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获取所需的信息,影响了公开效果。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时效性。有关信息的审核发布程序还处于磨合、理顺阶段,信息联络员的岗位责任制未能有效落实;有些信息未能及时充实,未能实现信息良性的动态流转。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