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0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文件,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贯彻于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桦甸市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而提高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由认识不足到自觉遵守、自觉履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
   我局坚持合法合理、客观及时、公平公正、便民务实的原则,从制度建设入手,抓住重点,全面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从工作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障与监督制度等方面强化制度建设,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同时,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考评标准,确定了重点考核岗位,在制度上保证依法、依政策公开。
  二、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日常督导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要求,及时调整健全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二是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社保局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回应社会关切的内容主要涉及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一次性养老金的发放、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养老金转移流程等事项,受到广泛好评。
  四、存在不足
  我局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市政务公开交办的其他工作。从总体上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态势是好的,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有不少问题亟待认真加以解决。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时效性。有关信息的审核发布程序还处于磨合、理顺阶段,信息联络员的岗位责任制未能有效落实;有些信息未能及时充实,未能实现信息良性的动态流转。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