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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现编制了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机构建设、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dian.gov.cn/ )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四楼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桦甸大街999号),邮编:132400,电话:0432-65053007,电子邮箱:752216421@qq.com。

2020年,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桦甸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的要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立足服务群众的职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政务公开透明度。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制度,有效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拓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公开协调部署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工作事项,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地发布各类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初步审查、信息及时报送、实时更新内容等工作,严格执行部门信息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二)完善制度,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强社会保险政务公开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机制。根据我局内设机构基本职能,进一步优化了公开目录范围和内容,及时公布单位领导成员及分工、部门职能、最新政策等,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中

(三)多管齐下,通过更多渠道宣传信息

  充分利用“互联网+服务”模式,着眼于服务群众和便民利民,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局门户网站是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根据是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发布各类公开内容。二是充分利用桦甸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我局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发布社保缴费标准、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等各类政策,使参保对象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社保政策。三是利用新媒体广泛传播。通过“桦甸发布”、“桦甸新媒”、“吉林掌上社保”、官方微信公众号、海报机、自助服务一体机LED屏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社保行业新闻动态、最新政策法规。四是加强咨询电话平台建设。2020年累计接听电话咨询5万余次,方便了群众日常咨询,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尤其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全面部署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群众对社会保险政策知晓度和期望相比,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渠道信息发布及时性仍需提高。社保局发布信息多为消息类型,发布信息多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广播电视上发布较少。多渠道发布信息同步性亟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进一步加大参保群众关注重点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质量、丰富信息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不断优化公开栏目,将参保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