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桦甸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桦甸市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含金量”明显提升,发布、解读、回应衔接配套的公开格局进一步健全,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日益凸显。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信息。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加强信息动态化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及办事服务信息。明晰权力边界,对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调整、流程优化等因素导致内容变化的信息及时公开。2024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3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条例》要求严格把握不予公开流程,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培训和实际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本。认真研判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符合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程序和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均予以答复,满意度100%。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牵头认领政务公开基层标准化目录1336项。

)全力做好考核等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指导,开展集中培训1次,集中宣传2次,积极参加省、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广经验和做法。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从深化政策发布与解读,依法规范答复公开申请,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加强培训、考核、评价和日常监督指导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检视问题,督促整改、总结经验。优化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方式和指标体系建设,强化指导监督。综合运用线上培训、视频培训、专班培训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轮训,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1次,培训工作人员60多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987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桦甸市桦甸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虽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新时期新形势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程度还需进一步加深;二是政务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保障力度和工作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桦甸市桦甸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府网站和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工作,把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创新相结合,与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以公开促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字描述

甸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5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