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明确解读范围
我局报请以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以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医疗保障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第二条 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市政府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三条 创新解读形式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鼓励各科室、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建立解读队伍
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培养政策解读的专业人员,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五条 健全解读机制
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各单位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参照建立重要医疗保障政策解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