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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桦甸市医疗保障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桦甸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dian.gov.cn/xxgk/)上查阅。桦甸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432-66221399,地址:桦甸市老政务大厅二楼),邮编:132400,电子邮箱:157715420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桦甸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组织推动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桦甸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梁锡江任组长,分管领导商明宇任副组长且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按要求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推进、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要对本地历史规划(计划)进行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加强信息动态化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及办事服务信息。要明晰权力边界,对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调整、流程优化等因素导致内容变化的信息要及时公开。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7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条例》要求严格把握不予公开条款,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培训和实际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本。认真研判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符合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程序和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均予以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系统。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认领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标10。同时针对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查缺补漏,呈现出一个更加完整的信息公开平台

(五)全力做好考核等基础工作。认真学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指导,集中培训4次,宣传2次,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册300本,积极参加省、市相关业务的培训,及时推广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第三方评估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桦甸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