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吉林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七部分组成,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全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dian.gov.cn)和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218.62.86.138/zwdtSjg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政务公开办,地址:桦甸市政务大厅三楼信息科(桦甸市大街东大桥家私城西侧),邮编:132400,电话:66273392,电子邮箱:1324383347@qq.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既抓实基础,又突出重点,有效的提升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培训。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自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议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晰了工作责任,配强了工作力量。各部门、各单位注重在公开实效上下功夫,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便于接受监督,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夹皮沟镇义务监督员发挥作用明显,红石镇政务公开栏利用率高,桦郊乡网络公开及时,公吉乡财务公开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胜利街道大事记全面、真实地反映了街道全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永吉街道在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方面开展的“四议两公开”工作受到吉林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据统计,截止2012年末,全市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35人,其中,专职人员62人,兼职人员73人,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的比例分别为45.9%、54.1%。2012年,全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大力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工作培训,全市举办培训1次,参加培训135人次;截止2012年末,全市举办培训5次,累计参加培训483人次。
(二)抓好制度建设,推动制度落实。各个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效果明显。为更好的利用《条例》施行以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成果,市政务公开办准备将条施行以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汇总发布,形成比较完善、比较系统的网络发布格局,“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将成为全市各单位加强制度和网络建设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三)强化检查考核,落实监督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畴,强化了检查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实地和实效原则,不论平时检查,还是年底考核改变过去只看制度文本,不重执行效果的考核方式,注重从公开的实际场所、实际载体、原始文件、原始记录等方面进行查验,全面真实的掌握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实际效果,从而客观公正评价各单位工作成绩。为规范网上信息公开,市政府责成市政务公开办就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各部门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对接检查,对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了完善建议。检查的结果和部门整改结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有效的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在开展检查考核的同时,还注重做好监督评议工作,发挥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2012年,市政府组织了义务监督员对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监督,有效收集了人民群众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意见,并将义务监督员的监督结果和人民群众的评议意见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范畴。在年末考核中,教育局、永吉街道、卫生局等一些部门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省和吉林市的好评。
(四)创新公开载体,推进网上公开。突出了抓了公开载体(渠道)建设,不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栏(板)等传统媒体和媒介进行公开,也通过互联网、电子触摸屏、数字电视等新媒体进行公开。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着重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的载体一般事项以固定公开栏、服务台、办事手册为主。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实事”、重大决策等内容,通过电视、广播、户外电子屏幕等新闻媒体和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城管执法局、教育局等单位以“市长公开电话”、“城管热线”、教育信息网等为平台,截止2012年末累计解答群众来电、来信咨询和投诉问题1800余件(次),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有条件的部门还在办公楼、公共场所设置了专门的电脑触摸屏、电子大屏幕等设施,利用先进的通信和网络系统,拓宽公开的渠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力打造信息公开和权力透明运行的网上平台。
(五)抓实主动公开,探索依申请公开。为了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新产生的信息、修改发生变动的信息和删除过时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对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二是依据公开程序进行公开。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信息形成之时明确公开属性,信息发布之前履行保密审查、沟通协调和领导审批程序,信息发布之后及时将新公开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归档备查。三是结合工作职能进行公开。各单位紧密结合本机关承担的工作职能,积极公开各类管理和服务类信息。明确规定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外的所有事项都要公开;凡是政府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各种方式让群众知晓;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中之重。这些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了政务公开只公开表面,不公开实质;只公开自己想公开的,不公开群众想知道的;只公开办事程序、内容,不公开结果的问题。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规定了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程序,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重要内容,要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重要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后公开;各部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要将方案预公开,在充分听取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六)抓好基层公开,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理顺了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切实加强办事窗口建设,全面完成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方便群众获取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强整理各级党委和政府印发的惠民政策信息,完成了办事指南编制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立健全了“察民情、知民意、聚民智”工作机制,工作做到了“两个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实际需要,突出公开服务;重点公开办事,重点公开政策和重点公开热点。在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创新,编制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开发了指南与目录填报系统软件,开展了办事信息公开培训。全市14个乡镇街道全部开通了公开服务电话,建立了群众来信来电受理、转办、回复等相关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较好地发挥了乡镇、街道在辅助上级决策、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围绕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这一核心,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桦甸市教育信息网、电视台和广播等媒体和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教育、卫生、市政公用等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责、办事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服务规范、投诉监督、意见反馈、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等内容,及时解决群众来电、来信咨询和投诉建议,既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又促进了相关单位与企业和基层群众的沟通,切实减少和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不断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在做好教育、卫生及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办事公开领域,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将收费项标准依据、职称评定、工程招投标、教育招生等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20余条(件),相关网站访问量超过40万次,有效满足了群众查阅和咨询的需要,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
(一)公开的数量。2012年,全市公开信息总数为3560条,其中,市本级和乡镇街道分别公开信息3395、165条,占全年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5.3%、4.7%。
截止2012年末,全市累计公开信息总数15558条。其中,市本级和乡镇街道分别公开信息15094、464条,占全年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7%、3%。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2年公开的3560条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227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6%;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为836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为952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7%;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334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9%;其他类信息分别为1211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34%。
截止2012年末,全市累计公开信息总数1555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为1093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为3588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为5179条、机构调整类信息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1896条,其他类信息分别为3802条。
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2012年公开了1420条,占全年信息公开总数的比例为40%;截止2012年末,累计公开了4363条。
(三)公开的形式。2012年,全市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800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51%。信息公开专栏和网站点击次数为4600次。全市新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1个,可为公众提供电子信息查阅。全市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854条,其中,电子信息198条,为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的23.2%;纸质信息656条,为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的76.8%。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25人,向公众提供借阅文件15份。全市发放政府公报(政报)12份,发放其他种类公报0份。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0次,发布重要信息0条。
截止2012年末,全市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共计12780条,公众点击次数为13279次。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1个,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为1个。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9990条,其中,电子信息280条,纸质信息9710条。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58人,向公众提供借阅文件33份。全市发放政府公报(政报)28份,发放其他种类公报3份。全市召开新闻发布0次,发布重要信息0条。
(四)公开的及时性。2012年,全市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185条,在这些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82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条,两者占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8.3%和1.7%;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82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条,两者占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8.3%和1.7%。
截止2012年末,在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473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6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477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说明。
(一)申请情况。2012年,全社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总数为25个。其中,网上申请数为25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00%;当面申请数为0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0%,信函申请数为0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0%,其他形式申请数为0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0%。
截止2012末,全社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45其中,网上申请数为45个,当面申请数为45个,信函申请数为0个,其他形式申请数为0个。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2年,全市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25个。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25个,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00%;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为0个,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0%;否决公开答复数为0个,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0%。在0条否决公开答复中,因为信息不存在的为0个,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0%;因为申请内容不明的为0个,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0%;因为涉密免于公开为0个,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0%;其他原因未予公开的为0,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0。
截止2012末,全市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45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43个,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为2个,否决公开答复数为0个。在0个否决公开答复中,因为信息不存在的为0个,因为申请内容不明的为0个,因为涉密免予公开的为0,其他原因未予公开的为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12(含本年度)末,全市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2012(含本年度)末,全市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或工作打算)
2012,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亟待加强。二是少数部门对《条例》关于公开时限方面的要求把握不准,没能及时在网上公开信息或向公共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存在不严、不细、不实的现象。四是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信息公开目前还仅限于在事业单位推开,邮政、电信(含移动通讯)等公共企业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还未得到拓展。五是各单位因工作调整,部分单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
2012年,全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此,要重点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二是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在全市培育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典型示范单位,推广典型示范经验。三是制定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从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等方面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四是督促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好办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实现网上公开。五是做好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改版后的承接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信息审核工作。
七、附件
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及说明见附件。
附件:桦甸市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桦甸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7日
附件1
2012年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单位:桦甸市人民政府(盖章)
一、基本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
人员配置 |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不填 |
135 |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
不填 |
62 |
|
⑵兼职人员数 |
不填 |
73 |
|
学习培训 |
2.举办培训次数 |
5 |
1 |
3.参加培训人次数 |
483 |
135 |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
公开数量 |
4.公开信息总数★ |
15558 |
3560 |
其中:⑴县(市)区、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
15094 |
3395 |
|
⑵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
464 |
165 |
|
公开的内容 |
5.公开信息总数 |
15558 |
3560 |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1093 |
227 |
|
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
3588 |
836 |
|
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
5179 |
952 |
|
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
1896 |
334 |
|
⑸其他类信息数 |
3802 |
1211 |
|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
4363 |
1420 |
|
公开的形式 |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
12780 |
1800 |
7.政府(含开发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
13279 |
4600 |
|
8.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
1 |
1 |
|
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
1 |
1 |
|
9.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9990 |
854 |
|
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
280 |
198 |
|
⑵纸质信息数★ |
9710 |
656 |
|
10.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58 |
25 |
|
11.群众到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33 |
15 |
|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
28 |
12 |
|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
3 |
0 |
|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
0 |
0 |
|
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
0 |
0 |
|
公开的 及时性 |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473 |
182 |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16 |
3 |
|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477 |
182 |
|
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12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
申请情况 |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45 |
25 |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
45 |
25 |
|
⑵当面申请数 |
0 |
0 |
|
⑶信函申请数 |
0 |
0 |
|
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
45 |
25 |
|
申请处 理情况 |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
43 |
25 |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
0 |
0 |
|
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2 |
0 |
|
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
2 |
0 |
|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
0 |
0 |
|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0 |
0 |
|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
0 |
0 |
|
④其他原因数 |
0 |
0 |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
行政复议 |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8 |
0 |
其中:⑴受理数 |
8 |
0 |
|
其中:①办结数 |
8 |
0 |
|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
0 |
0 |
|
Ⅱ纠错数 |
0 |
0 |
|
行政诉讼 |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0 |
0 |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
收 费 |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
0 |
0 |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
0 |
0 |
|
⑵其他费用金额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