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吉林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七部分组成,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全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dian.gov.cn)和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218.62.86.138/zwdtSjg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桦甸市政务大厅三楼302室(桦甸市大街东大桥家私城西侧),邮编:132400,电话:66273392,电子邮箱:1324383347@qq.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既抓实基础,又突出重点,有效的提升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自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议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晰了工作责任,配强了工作力量。各部门、各单位注重在公开实效上下功夫,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便于接受监督,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据统计,截止2016年末,全市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57人,其中,专职人员40人,兼职人员217人,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的比例分别为15.6%、84.4%。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各个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效果明显。为更好的利用《条例》施行以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成果,市政务公开办准备将条施行以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汇总发布,形成比较完善、比较系统的网络发布格局,“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将成为全市各单位加强制度和网络建设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2016年,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系统。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突出了抓了公开载体(渠道)建设,不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栏(板)等传统媒体和媒介进行公开,也通过互联网、电子触摸屏、数字电视等新媒体进行公开。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着重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的载体一般事项以固定公开栏、服务台、办事手册为主。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实事”、重大决策等内容,通过电视、广播、户外电子屏幕等新闻媒体和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局等单位以“市长公开电话”、教育信息网等为平台,利用先进的通信和网络系统,拓宽公开的渠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力打造信息公开和权力透明运行的网上平台。
(五)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2016年,全市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036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49.5%。信息公开专栏和网站点击次数为4311次。
截止2016年末,全市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共计21027条,公众点击次数为21188次。
(六)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
全市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42个,可为公众提供电子信息查阅。全市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1730条,其中,电子信息1557条,为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的90%;纸质信息1730条,为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的100%。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0人,向公众提供借阅文件0份。全市发放政府公报(政报)0份,发放其他种类公报0份。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0次,发布重要信息0条。
截止2016年末,全市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43个,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为1个。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1730条,其中,电子信息1557条,纸质信息1730条。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58人,向公众提供借阅文件33份。全市发放政府公报(政报)28份,发放其他种类公报3份。全市召开新闻发布0次,发布重要信息0条。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了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新产生的信息、修改发生变动的信息和删除过时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对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二是依据公开程序进行公开。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信息形成之时明确公开属性,信息发布之前履行保密审查、沟通协调和领导审批程序,信息发布之后及时将新公开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归档备查。三是结合工作职能进行公开。各单位紧密结合本机关承担的工作职能,积极公开各类管理和服务类信息。明确规定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外的所有事项都要公开;凡是政府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各种方式让群众知晓;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中之重。这些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了政务公开只公开表面,不公开实质;只公开自己想公开的,不公开群众想知道的;只公开办事程序、内容,不公开结果的问题。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规定了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程序,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重要内容,要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重要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后公开;各部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要将方案预公开,在充分听取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八)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理顺了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切实加强办事窗口建设,全面完成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方便群众获取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强整理各级党委和政府印发的惠民政策信息,完成了办事指南编制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立健全了“察民情、知民意、聚民智”工作机制,工作做到了“两个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实际需要,突出公开服务;重点公开办事,重点公开政策和重点公开热点。在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创新,编制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开发了指南与目录填报系统软件,开展了办事信息公开培训。全市14个乡镇街道全部开通了公开服务电话,建立了群众来信来电受理、转办、回复等相关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较好地发挥了乡镇、街道在辅助上级决策、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围绕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这一核心,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桦甸市教育信息网、电视台和广播等媒体和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教育、卫生、市政公用等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责、办事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服务规范、投诉监督、意见反馈、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等内容,及时解决群众来电、来信咨询和投诉建议,既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又促进了相关单位与企业和基层群众的沟通,切实减少和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不断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在做好教育、卫生及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办事公开领域,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将收费项标准依据、职称评定、工程招投标、教育招生等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613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8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383条,占全年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4.4%、38.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7467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56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7.6%,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03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40.7%,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15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28.9%,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0.3%,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69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22.6%。
三、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解读情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说明。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2016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共84次,占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总数的10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2016年.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占回应总数的0%。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占回应总数的0.5%。政策解读稿件发布49次,占回应总数的13.3%。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5次,占回应总数的12.2%。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71次,占回应总数的73.4%。
截止2016年末,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共84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49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5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71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说明。
(一) 收到申请数。
2016年,全社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总数为159个。其中,网上申请数为128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80.5%;当面申请数为14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8.8%,信函申请数为15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9.4%,传真申请数为2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3%。
截止2016年末,全社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234其中,网上申请数为128个,当面申请数为89个,信函申请数为15个,传真申请数为2个。
(二) 申请办结数。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结总数为159个。其中,网上办结数为128个,占办结总数的比例为80.5%;当面办结数为14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8.8%,信函办结数为15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9.4%,传真办结数为2个,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3%。
截止2016年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结数为234个。其中,网上办结数为128个,当面办结数为89个,信函办结数为15个,传真办结数为2个。
(三)申请答复数
2016年,全市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159个。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159个,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00%;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为0个,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0%;否决公开答复数为0个,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0%。在0条否决公开答复中,因为信息不存在的为0个,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0%;因为申请内容不明的为0个,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0%;因为涉密免于公开为0个,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0%;其他原因未予公开的为0,占否决公开答复信息总数的比例为0。
截止2016年末,全市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234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234个,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为0个,否决公开答复数为0个。在0个否决公开答复中,因为信息不存在的为0个,因为申请内容不明的为0个,因为涉密免予公开的为0,其他原因未予公开的为0。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截止2014(含本年度)末,全市的依申请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一)行政复议数量。2016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行政诉讼数量。2016年,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投诉举报数量。2016年,没有行政举报案件发生。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40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016年,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为42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016年,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为257人,其中,专职人员数为40人,兼职人员数为217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2016年.没有发生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经费。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016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
(六)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016年,全市举办培训1次。截止2016年末,全市举办培训7次。
(七)接受培训人员数
2016年,政务公开参加培训149人次;截止2016年末,累计参加培训707人次。
七、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或工作打算)
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亟待加强。二是少数部门对《条例》关于公开时限方面的要求把握不准,没能及时在网上公开信息或向公共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存在不严、不细、不实的现象。四是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信息公开目前还仅限于在事业单位推开,邮政、电信(含移动通讯)等公共企业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还未得到拓展。五是各单位因工作调整,部分单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
2017年,全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此,要重点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二是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在全市培育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典型示范单位,推广典型示范经验。三是制定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从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等方面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四是督促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好办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实现网上公开。五是做好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改版后的承接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信息审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桦甸市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13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8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38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5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3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5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9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8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7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5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2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5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5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5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3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57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17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9 |
单位负责人:许炜 审核人: 董铁重 填报人: 宋杨
联系电话:0432-66273392 填报日期: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