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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桦甸市人民政府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桦甸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dian.gov.cn/xxgk/)上查阅。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6222918,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222号9楼911室,邮编:132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组织推动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方向、确定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统一工作规范、压实工作责任。大力推动各部门(单位)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规范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建设、定期检查并及时督促各单位改正工作中薄弱环节,指导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大力支持各部门(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举办专题会议,指导推动各单位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统一年报模板、确定数据统计口径,及时组织各部门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起草编制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信息。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加强信息动态化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及办事服务信息。明晰权力边界,对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调整、流程优化等因素导致内容变化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全年,我办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答复率达到100%。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从明确定位、强化管理统一建设规范标准等方面,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已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抽查核验,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做好平台的内容保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采用机关内部监督为主的方式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日常和年末考核评价,督促调度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落实各项法定主动公开义务,充分发挥了引导作用,强化了抓工作落实的手段,有效提升了各部门(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虽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新时期新形势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程度还需进一步加;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保障力度和工作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桦甸市人民政府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丰富内容,进一步推动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