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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商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10    点击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桦甸市商务局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100号;邮编:132400;联系电话:0432-66279020;)。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桦甸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桦甸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要内容 

  我局在桦甸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民生事项、办事指南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 

  2、新闻媒体。和桦甸通讯、桦甸广播电视等多家新闻媒体合作,开通招商专刊、商务信息等专栏。 

(三)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 

  2013年以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014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使商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