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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04    点击数: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桦甸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桦甸市档案局政工科联系(地址:桦甸市人民路238号,桦甸市司法局五楼政工科;邮编:132400;电话及传真:0432-66222316;电子邮箱:fjm3162@163.com)。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局长杨志全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陈万义、李立坤、赵家悦、王欣玉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一名兼职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办公条件;成立领导小组以来,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办公会上多次进行研究和部署,并纳入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周五机关学习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宣传,使全体机关干部更加深刻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编制了本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信息公开信息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制度了《桦甸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桦甸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并在网上公布,并在“桦甸市普法网”(www.hdsfj.cn)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48件。

  (二)公开的内容:现行文件28件、本局编制的司法工作动态36件。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互联网桦甸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dian.gov.cn/xxgk/

  (四)及时向社会公开种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2009年没有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五、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不涉及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

  目前,桦甸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制定桦甸市司法行政工作政务信息的公开细则,规范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在进一步明确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