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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和吉林省、吉林市工作部署,现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huadian.gov.cn/xxgk/)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司法局政工科,地址:桦甸市人民路238号,邮编:132400,电话:66222316,电子邮箱:hdsfjzgk2012@163.com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全市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两大主题,认真贯彻《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制,明确职能分工。

桦甸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8年度行政效能目标任务,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局长王立民同志为组长,张守民、李立坤、郭柏玲、张新华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张新华副局长具体分管,各科(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督和考核。通过制度机制来规范和推进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习宣传,认真贯彻有关法规和文件。

对照《条例》并结合近年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制定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制。同时,通过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及时把握市司法局工作中的热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三)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成对“桦甸市政府网”网站、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并对专栏和门户网站上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信息进行更新或补充;文件通知、公示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及时上网。

(四)主动接受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做好咨询电话的接听和受理,提高窗口部门服务水平。在机关设立首问责任岗,并对外公布了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和受理电话,对外公开了《桦甸市司法局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8年我局公开信息总数为10条。

2.公开的方式、渠道和内容。公开了桦甸市司法局办公地址、组织机构及具体职能、常用电话,局领导成员名单和分管工作等基本信息。党员发展情况、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

(二)公开形式

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通过网站公开,主要是通过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桦甸市司法局普法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单位的公开栏进行公开;三是在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中以公开资料的方式公开;四是组织律师、公证员开展“阳光政务.服务热线”活动,解答群众咨询,设立意见投诉;五是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服务,建设并完善面向公民和企业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未发现关于本单位重大舆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2018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处室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兼职1人。

2、经费情况。2018年,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未收到减免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申请。

七、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

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五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准确公开办事指南,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公布清单。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事项。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应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内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市司法局现有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汇聚和共享,形成统一、高效的信息交互平台,有效改善当前传统信息采集和交换手段固有的弊端,为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资源保证。

2、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从长远看,政府信息公开是大势所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坚决公开。这些信息的即时公开可以有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随着法律服务行业大环境和政府、公众法律观念意识的发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应当不断加强。

3、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关系。在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应加强保密和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或侵害公民隐私,损害企业商业秘密,损害政府形象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一方面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安全保密常识的学习,提高信息甄别判断能力,另一方面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准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具体见附表。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桦甸市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9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 郭柏玲      审核人: 杜赫        填报人: 徐磊

联系电话:66222316              填报日期: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