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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8    点击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依法治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各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桦甸市税务局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了桦甸市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中的数据时间段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自2018年7月20日成立以来,桦甸市税务局在省市局和桦甸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我局工作实际,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为手段,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
  一是领导有力。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时,建立AB岗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制度健全。健全完善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以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规范有序。统一税收政策、文件、规章、规定、税收服务事项、税务工作信息等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范围、格式、时限要求等,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形成全市统一、内容规范、上下贯通,办公室负责,各股室协调配合的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明显
  一是载体广泛。桦甸市税务局十分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公开专栏,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公开办税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是内容突出。桦甸市税务局全面落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总局、省局出台税收政策,第一时间利用网站公告,发布政策解读。指定专人兼职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三是回应主动。注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利用桦甸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业务工作、规划计划、干部队伍建设等信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权威性,扩大政务公开信息传播知晓面充分利用桦甸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税务机构改革动态、个税改革最新政策知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严格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强化政务舆情管理。积极加强与桦甸市委宣传部的沟通联系,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税务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网上发布信息,化解政务舆情。
  三是强化公开队伍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科目,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规划。举办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工作推进会议专题讲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培训,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了岗位工作能力,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区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2018年7月20日以来,通过市电视台、办税服务厅、税企QQ群、桦甸发布、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税务工作信息3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条10条、税收法规类7条、通知公告类25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税务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宣传了我局工作。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信息情况。公布了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方面信息。
  2、业务公开信息情况。对税收业务工作进行公开,对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检查情况,对涉及向纳税人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纪律等情况,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履行情况等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渠道
  一是主动在桦甸市政府网站、桦甸发布等发布税务工作动态、个税改革等信息,不断增强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二是通过媒体公开。围绕税收工作重点,积极依托各类报刊、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加强工作宣传,使广大纳税人有更多的渠道参与和了解税收工作,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营造优良的税收环境。自7月份以来,在省市媒体报刊发布税宣稿件30余篇。
  三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明确了办税公开的内容,对纳税人重点关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个税改革、社会保险费及非税划转改革工作在办税场所公开。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加大了对办税服务厅的硬件投入,设立了咨询台、公示栏、滚动式电子显示屏,设置了办税指南、示意图、公告栏、表证单书填写样本、举报箱等,提供了纸张、笔墨和其他办公用品,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询问和查询有关税收信息,提高了涉税信息公开程度。为了更好地接受纳税人对办税公开的监督,还设置了纳税服务评价箱,根据纳税人反馈的信息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通过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度未发生纳税人到税务局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3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件,因此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举报、投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还有待丰富等。
  (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引导纳税人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参与税收工作管理,不断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