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桦甸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桦甸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桦甸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桦甸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桦甸市桦甸大街389号,邮编:132400,电话:0431-65150709)。

  一、工作概述

  桦甸市税务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桦甸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领导

  按照工作需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为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局内各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桦甸市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电视新闻、报纸、广播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支持改革,稳定改革预期。针对减税降费等热点问题,采取开办纳税人学堂、送政策下乡镇、走访“两会代表”、走访重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培训辅导。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摆放、张贴宣传资料,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及时公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及时准确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设置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项目,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等要素,多维度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2019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全年受理各类咨询2966人次;主动公开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桦甸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稳妥做好申请受理和答复工作,2019年,桦甸市税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9年,桦甸市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桦甸市税务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9年,桦甸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在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效率和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桦甸市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面对2020年各项税费改革叠加的情况,及时做好减税降费、医保费、社保费等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二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深入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推动构建公开、透明、便民的税务部门形象。

  

  

  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