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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水利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01    点击数:
  按照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及时规范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机构建设情况
  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周兆龙任副组长,朱虹、刘新秋、安晓峰任成员。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水政水产科负责。为切实提高我局科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在重点环节上有创新和突破,我局规范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省、市及局里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允许出现违反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政策文件的规定的事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科室的年终考核挂钩。向机关干部职工公开了内务,包括机关内部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极大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达到群众直观、方便,办事程序简化,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加大服务“窗口”建设,务求实效。我局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纪行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凡是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科室,如办公室、水政科等都公开了办事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极大地方便了来我局办事的群众。
  水利局进驻政务大厅的是水利各部门的收件工作,各类收件全部为有办理时限要求的承诺件。我们严格遵循办事程序,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2010年全年共受理业务127件:
  河道采砂申请114份,办结114份;开矿、建厂《水土保持申请》审批2份,办结2份;取水许可证申请1份,换证2份,办结3份;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5件;河道内建筑项目审批3件。办结率100%。
  行政事业性收费总计8,080,874.87元,其中:
  河道站合计收费3,620,000.00元;
  水资办合计收费3,753,054.18元;
  水保办合计收费609,120.60元;
  渔政所合计收费98,700.00元。
  三、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我局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按照有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还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使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真正向依法行政迈出了新的一步。
  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
  1、有效地促进了我局的制度建设。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改观。提高了质量,工作作风也有了很大变化。政务公开工作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在执法过程自觉运用公开的标准规范行为,树立良好的环保执法形象。
  2、通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水利的有关法律、法规有了较深的认识,同时,也使我局对群众意见,举报信件等问题及时迅速得到逐件查证、落实,达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从而增加了群众对水利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信任感。
  3、密切了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加了相互理解和沟通,提高了政务活动和环境执法透明度,使执法人员和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遏制腐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尤其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务公开,即防止了腐败现象发生,同时节省了各种费用支出。
  五、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1、继续按照省人事工作会议精神,以“抓巩固、抓规范,抓深化,抓延伸”为工作导向,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到真公开、常公开、高标准公开。同时围绕桦甸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切实推行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下去。
  2、继续加强对内部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具体组织、指导工作。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有效形式、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档案管理、监督等力度达到统一和规范。
  3、继续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水利队伍的形象建设,以实际效果好,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扎实有效地做好来年的政务公开工作。
  桦甸市水利局